第二輪升降機資助計劃-長者自住業主須知
1.遞交表格時業主年齡達60歲或以上;
2.申請人的單位必須為自住用途;
3.無資產審查程序;
4.聯名擁有單位的業主,只須一名業主符合資格,亦可以申請,所得資助金額不會減半;
5.申請若擁有多個單位,只可以居住的單位遞交一份申請;
6.申請人在獲批准時須在世;
7.申請人在獲批後身故,其所得的權益,按遺產模式處理;
8.申請人須先繳付攤分金額,然後獲發還資助金額;日期在更換升降機工程完成後約三個月,約在2027年年尾;
9.發還的津貼金額分兩期,首先是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的每部升降機資助上限50萬元,即1800萬元將由市建局存入法團戶口,再由法團發出支票還予所有已集資的業主;另外,若業主已申請長者自住業主津貼而獲批准的,將由市建局將餘額以支票支付予申請人。有關詳情以參閱以下例子:
10.申請人擁有一個業權份數為71的住宅單位,理應繳付攤分金額9940元;
法團退還的金額為1800萬/226462*71=5643元;
若申請人不符合長者自住業主津貼申請,其在更換升降機工程中實際集資的金額為4297元。
若申請人符合長者自住業主津貼申請,他將可以從市建局額外獲得4297 元,其在更換升降機工程中實際集資的金額為零。
(上述計算的程式,市建局的最終計算為準。)
11.市建局於2025年3月29日 、4月2日 、4月6日 及4月8日派員到廣源邨攤設街站,協助居民填寫表格及回答查詢事宜。
12.遞交申請表格時,申請人須一併提交以下文件: A.申請人身份證副本;B.自住單位近期差餉單影印本;
C.自住證明文件(例如:水、電、煤等賬單影印本)。
13.申請人須於2025年4月15日截止日期前遞交表格予市建局,逾時申請無效。遞交申請表格可透過多種途徑:A.郵寄;B.網上;C.由管理處代收,但截止日期在2025年4月14日。